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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劳动力职业培训
发布时间2006-03-21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劳动者队伍素质,尼勒克县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职业培训力度,突出重点,创新培训机制,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全年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培训计划,签定目标责任书。成立尼勒克县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职业培训目标管理计划,并与各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加强部门协调,保证培训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突出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有培训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够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加强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其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技能水平的“双证”并重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三、加强在岗职工培训,以培训促发展。利用企业现有培训资源,加强职工岗位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认定一批在岗职工的职业资格。重点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强化技能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实现职业培训新发展。
    四、扩大创业培训范围,以培训促创业。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有一定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使其掌握创业知识和技巧,提高自主创业能力。
    五、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以培训促转移。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不同情况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灵活性。从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五个方面广泛开展培训,实现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维护权益“三位一体”统筹安排、联合运作,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效果。
    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持证意识,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行为,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来源: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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