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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06-03-20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把行政负责制的“五条标准”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各项护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护林防火办技术人员下到乡村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护林知识,广泛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加大巡护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制定相应的野外生火、生产用火办法,对退耕还林、四荒造林基地加大巡护检查等措施,着力解决火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护林人员责任心,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减少火灾隐患。
    四、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防火期信息传递顺畅,发现火情,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不报、迟报。

 

 
 
来源: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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