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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24 

 

 

     尼政办[2006] 4号

  

    关于2006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机构: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乡(镇)场、各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休息,确保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关于2006年春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6]7号)文精神,现将2006年春节放假调休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1月29日至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月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3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二、放假期间,各乡(镇)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市场商品供应。(二)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三)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各乡(镇)场、县综合办公楼以外单位将春节值班表于1月24日前报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来源: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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