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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充实尼勒克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5-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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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政办[2005]91号 关于调整充实尼勒克县城乡抗震安居 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 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抗震安居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做到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县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努尔旦 县 长 副组长:李世民 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张耀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吾拉木 副县长 成 员:王海滨 县委办主任 李进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傅宝龙 县建设局长 赵金钟 县财政局长 王 健 县扶贫办主任 马国法 县民政局长 王 强 县水利局长 齐和平 县发展计划局长 李少卿 县国土资源局长 张少刚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长 蒋 旭 县农业局长 李云江 县交通局长 杨建国 县地税局长 李连斌 县广播电视局长 霍秋生 县供电公司经理 阿布都吉力力 县林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华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艾尼瓦尔 县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傅宝龙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抽调县建设局江如伟、章勇,财政局杨红梅,扶贫办色尔加,民政局亚力,抽调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在县建设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协调做好抗震安居工作,按任务要求做好抗震安居工程的技术指导、建房规划及设计等工作;严格审查抗震安居工程施工图纸,负责抗震安居工程的计划制定、督促检查、汇总及质量技术的检查验收;做好信息调研,深入乡村进行统计调查,切实掌握抗震安居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工程进度质量和抗震安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配合做好抗震安居土地审批等工作,集中力量完成好我县抗震安居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分批抽调县国土资源局(现土地草场纠纷办公室用车)、民政局、扶贫办车辆到县建设局办公,车辆所需油料由建设局负责,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县国土资源局车辆(9月19日—25日),民政局车辆(9月26日—10月2日),扶贫办车辆(10月3日—9日),以后上述单位各负责一周顺次循环一遍。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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