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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尼勒克县事治理整顿大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1-13 

             关于批转尼勒克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尼政办[2004]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
   《尼勒克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九日
                          
                              尼勒克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实施方案
      
        随着对公路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我县境内公路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有力的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公路沿线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的不断出现,不仅影响了公路交通安全,而且损害了我县的整体形象。为改善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达到“净化大通道,美化大环境、树立新形象”的目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势的需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作用,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文明为目标,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加强公路交通环境综合治理,还公路一个“畅、洁、绿、美”的交通环境,提升尼勒克县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尼勒克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耀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源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江  勇     县人大常务副主任
  成  员:李云江     县交通局局长
                    迟敬芳     县建设局局长
      吴立新     县旅游局局长
      乔德胜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少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买买提江   县林业局局长
      波拉提     县教育局局长
      段克忠     县环保局局长
      徐  波     县公路段段长
      朱  军     县交警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云江同志担任。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好本地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各乡(镇)场、有关单位开展公路交通环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
  (二)清理整顿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行为。
        (三)清理在公路上违规设置的平面交叉道口。
  (四)拆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广告牌及彩门。
  (五)清理在公路上晒粮打场现象。
  (六)整顿在公路沿线倾倒垃圾的现象。
  (七)规范在公路两侧栽植树木的行为。
  (八)解决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交通环境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组织动员阶段(9月25日前)。9月25日前,参与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对公路交通环境的现状开展调研,掌握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要抓住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实施。
  (二)治理整顿阶段(9月26日-10月25日)。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从9月26日全面展开,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和本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狠抓落实,保证各项措施到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注重实效,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按照各自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宣传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要大力营造氛围,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和规范各种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实施、组织攻坚,着力解决影响交通环境的八个重点问题,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从10月26日到10月30日,各乡(镇)场、有关单位对开展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总结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县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县将组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对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一)开展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制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已有成果,全面组织落实,真正将公路交通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政府工程”和“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2、充分发挥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明确职责,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工作。
  3、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交通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新国标的要求,完善创建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力求设置科学,布局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整,防护措施健全。
    (1)省道重点路段、急弯、陡坡、村庄、学校和交叉路口等地点设置限速、警告和提示标志。
    (2)按国标不需设置警告标志的各类叉路口及明涵洞两侧设置警示桩。
       2、完善省道安全设施,为车辆安全通行提供保障,预防和减少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发生。
    (1)制定和实施辖区省道重点路段冰雪气候工作方案,在降雪量较大的重点路段配备除雪设备,溶雪剂。
    (2)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和沟通,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实现住处共享,提高省道、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3、公路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作,使路段的路面完好率达到90%以上。
  4、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工商等部门清理整顿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行为。
    (三)公安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实施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的规范建设,公路沿线500米以内普遍开展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建设,建成率达70%以上。在人员居住密集的地方每两公里左右设置1块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标牌(栏),在公路沿线的交通运输单位、厂矿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民、学生、员工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率达到80%以上,努力减少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
        2、提高治安防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公路治安防控体系,合理布局,实行24小时动态、快速反应勤务模式。在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的重点路段、时段设立治安卡点,做到巡逻与设卡相结合。建立以站控点,以点控面,多警种协同作战、配合能力强的整体联动体系。对沿线发生的推动、抢夺、盗窃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打击,发案率与2003年同期相比下降10%。努力减少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
        3、坚决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省道沿线的公路巡逻民警与相关警种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沿线治安秩序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加强对公路主干线特别是治安复杂路段的巡逻监控,预防和及时处置公路上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确保公路良好的治安秩序。
        4、强化交通违章整治。对严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洒后驾驶、不按规定超、停的客车和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违章载客以及驾乘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要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的整治。超载客运车辆和严重超载(30%以上)货运车辆必须卸货转运,做到不消除违章不放行。基本达到无违章占道和马路市场行为。创建路面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比2003年提高10%以上,机动车违章行为查处率在90%以上。
    (四)建设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省道“马路市场”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2、对省道沿线乱设广告标牌违章建筑等现象,要加强治理。
    (五)旅游局要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抓好旅游卫生管理,根据旅游者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提供厕所布局、选址、选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在省道、专用公路沿线合理建造一批厕所,解决入厕难问题。
    (六)工商、国土等单位要与交通局配合,共同做好对占用省道、专用公路摆摊设点、搭棚建房等违法行为的清理,加强对省道、专用公路沿线修理店、加油站、餐馆、饭店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力争做到无“敲诈、宰客”现象。
    (七)教育局要做好对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宣传,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宣传部要积极发挥宣传优势,会同公安、交通局等单位共同做好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参与,努力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
    (九)林业局要规范好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行为,对已栽的树木要加强管理。
    (十)环保局要尽快拟定机动车尾气及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会同交通、公安等单位形成合力,创造洁净的交通环境。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订方案,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克服搞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辐射、带动作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下定决心,多种措施并举,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 各乡(镇)场、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要针对影响交通环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注意发挥其职能作用,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交通环境。
    (三)大造舆论声势,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在公路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中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有计划、有目的、有节奏的做好宣传工作。要围绕工作重点和要求,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
    (四)抓重点、攻难点,科学管理,严格执法。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抓住影响公路交通秩序和畅通的突出问题,针对管理薄弱环节,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分阶段一个一个突破,确保治理效果。
  (五)明确责任,量化考核。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公路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目标进行分解,逐一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加强量化考核,对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结合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规划,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影响公路交通环境的问题。
  (七)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

 
 
来源: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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